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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价值5万元以上物品就构成走私罪每一年日照边检部门都会查获一些私自携带出入境的违禁物品。 按照规定,如果船员想从国外携带物品入境的话,在烟酒方面数量上不能超过2条烟1瓶酒。若携带物品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则构成走私罪,5万元以下则需补交物品的全部关税,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本报10月17日讯 船员管理一直是日照边检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一艘外籍轮船近日在日照港停靠时,一船员私带36瓶国外名酒和26盒香烟企图蒙混过境,结果被日照边检官兵查获。 9月8日晚7点,日照边检站执勤人员在东港10号泊位进行巡查时接到反馈称,一艘停靠在码头的巴拿马籍外轮上,有人正在往一辆面包车内卸载货物。 一名侦查人员负责监视面包车,另外两名执勤人员登轮询问船长情况。而此时民警发现,船长正是监控中拍到的从外轮上往面包车内装货的人。 “船长当时喝了不少酒,态度也非常蛮横。”日照边检站的工作人员说。 当面包车内的纸箱子被打开时,船长顿时哑口无声。据悉,该船长此次共携带高档红酒36瓶、香烟26盒,价值约12000余元,打算用面包车运回日照两城家中。 随后,该船长被移交日照海关缉私部门处理,因涉案价值并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该船长在补齐物品关税后被放回。 “按照规定,如果船员想从国外携带物品入境的话,在烟酒方面数量上不能超过2条烟1瓶酒。若携带物品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则构成走私罪,5万元以下的话除需补交物品的全部关税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边检人员提醒说。 从日照边检部门近几年侦破的各类船员携带违禁物品案件中,记者发现,名烟名酒、名表、化妆品是比较普遍的入境品,此外,我国禁止出口的红参、鹿茸等也是一些“投机”的船员携带的重点。 据介绍,为了更加完善对出入境人口的管理,今年以来,日照边检部门在所有码头泊位、旅检现场等口岸限定区域补充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目前已经形成覆盖面广、技术含量高的监控网络。 |